摘要:我国中小银行仍风险频发与其公司治理“形似而神不至”密切相关。与普通企业相比,银行公司治理更为复杂,中小银行由于自身经营区域、资产规模、人员素质、科技水平等限制,达成良好公司治理的难度更高。从实践看,对国际经验的充分借鉴遇到了“水土不服”的问题,一是我国中小银行公司治理实际由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共同完成;二是股东缺位或“乱为”,形成了逆向选择;三是行政化管理易造成董事长主导的内部人控制;四是外部制约机制较难发挥作用。重新思考公司治理的本质,其核心在于协调相关主体达成一致,对多重目标进行排序并防范利益冲突问题,形成合作制衡。国际社会基于实践,不断深化认知,逐步将监管部门纳入,构建了相对完备的利益相关者制衡合作平台。我国要通过加强党的领导把握基本原则、分类施策,完善外部制约机制,将地方政府纳入公司治理主体来强化中小银行公司治理主体,达成善治。
关键词:中小银行 公司治理 金融风险
关键词:中小银行 公司治理 金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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