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原載《大公報》2022年8月26日
撰文:團結香港基金高級研究員 陳穎茵、研究員 蕭逸駒
全球暖化加劇,由極端天氣引發的天災近年時有所聞。歐洲多國在今年夏天都錄得攝氏40度以上的氣溫;美國去年發生20次大型的自然災害,損失總計約1450億美元;香港亦不能幸免,熱夜數目增加、極端降雨事件變得頻繁,維多利亞港的海平面也逐步上升。正因形勢嚴峻,可持續發展成為國際上炙手可熱的議題,各地政府爭相出台減碳目標。中央政府已制定目標力爭在2030年前達到碳排放峰值、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香港特區也致力於2050年前實現碳中和。
設立嚴格認證服務
不少專家提倡以碳交易市場(carbon market)實現減碳。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跨機構督導小組早前公布研究報告,支持香港發展成為區域碳交易中心。要打造香港的碳交易市場,以下要點不可忽視:
1、確保自願碳市場信用額(carbon credits)的質素
督導小組支持發展香港成為國際優質自願碳市場,而目前國際自願碳市場面對的最大問題是市場上的信用額質素參差不齊。香港若要在各大金融中心的碳市場競爭中脫穎而出,就需要設立一套完善的監管機制以及嚴格的認證服務,建立起信用額買家的信心。
國際間主要的碳信用額認證標準有verra推出的核證碳減排標準(vcs)和氣候、社區及生物多樣性標準(ccb)等,以及由世界自然基金會(wwf)等環保組織建立的黃金標準(gs)。其中ccb不只審核項目的減排成效,也將社區福利和生物多樣性納入核證標準。例如,「廣東湛江紅樹林造林項目」去年通過vcs和ccb認證,成為全國首個「藍碳」交易項目,項目在減排、造福本地社群及提高生態多樣性等方面都有出色的評級。香港的監管機構未來需要監督相關認證制度的執行,打造高質素碳信用額的交易場所。
2、企業使用自願碳市場的原則
自願碳市場為企業提供中和或抵銷自身排放的方案,但一些企業濫用該機制「漂綠」產品,或完全依賴購買碳信用額達至碳中和,無計劃逐步轉向更低碳的生產及銷售方式以緩解氣候變化,違背了碳市場的初衷。因此企業應首先檢視生產鏈的碳排放情況並嘗試減排,並以自願碳市場作為抵銷「剩餘排放(residual emissions)」的最後手段。
要了解自身的排放情況,企業須界定溫室氣體的計算範圍,即哪些企業活動產生的溫室氣體應受監察。坊間把溫室氣體排放分為範圍1、2及3。範圍1和2的排放分別來自企業直接(如公司設施和車輛)及間接(如電力消耗)排放,而範圍3的排放源自企業價值鏈內上、下游活動,包括員工商務外遊和物流等。企業應評估自身在三個範疇的排放量,識別排放源頭,並制定可行的減排措施及其後評估成效,最後才以自願碳市場為輔抵銷剩餘排放,使企業步向碳中和。
研設碳衍生品市場
3、三方面協助內地碳市場發展
督導小組亦建議香港與內地合作,建立粵港澳大灣區統一碳市場。就此,香港可從三方面協助內地碳市場發展。第一,參考內地與香港之間現行的金融市場「互聯互通」做法,引導國際資金買賣內地的碳資產。第二,香港的認證服務聞名中外,可以研究如何將內地的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和國際認證標準接軌,建立國際對內地碳信用額的信心。第三,在香港建設碳衍生品市場,配合內地以現貨為發展重點的國家碳市場,使香港成為內地碳產品的離岸風險管理中心。達成上述三者相信會令香港碳市場的影響力倍增。
國際間碳中和的聲浪日高,推動碳市場及相關金融產品急速發展。作為傳統金融中心,香港應把握機遇,打造一個服務本地、內地及國際投資者的多元碳市場。透過把關碳信用額的質素、設立企業使用守則,並積極扮演內地和國際碳市場的「中間人」,碳市場會為香港經濟增長提供全新的機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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