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我看到公众号中的一篇文章“回款才是硬道理”,文中“广州海鸥住宅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海鸥住工)发布《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司向法国巴黎银行、台新国际商业银行以不附追索权的方式转让由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保”)承保项下的应收账款”。
回顾我近几年的从事的业务,期间多次与中国信保业务人员的沟通,得知中资银行与中国信保的合作已非常稀少,不禁心生感慨:
出口信用保险是国家为支持中国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性金融工具,现中资银行不怎么认可中国信保,反而外资银行与中国信保合作的风生水起,国家的政策红利被外资银行获得。
这让我非常费解,难道是中国信保变得不靠谱了?
回想2005年,我还在一家进出口企业任财务负责人,与境外客户都是以信用证、托收或电汇方式结算,在烟台多家银行申请了授信,开信用证、进出口押汇之类的业务,当时中国信保烟台办事处也刚成立,我在朋友的介绍下抱着怀疑的态度与中国信保进行了接触,中国信保的客户经理,向我详细的介绍了中国信保的业务:可以为我们拓展国外新客户进行资信调查、核定风险限额,在核保额度内,以短期出口信用险承担买方的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
听完介绍,我第一反应是这业务是个赔钱买卖,问:这赔钱买卖你们为什么要干?客户经理介绍到:我们公司的股东是财政部与中央汇金,是中国加入wto后,学习发达国家成立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以信用保险形式支持出口,不以赢利为目的,符合wto规则,我们的资金来源除了保费收入,再就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这才知道,保险公司还分商业性和政策性的。
2005年银监会下发150号文,规定:银保合作的出口押汇算低风险授信,不占用企业的授信额度。
中国信保给核了风险限额的客户,给予放账政策,对销售有很大促进,同时不占授信融资。给予企业这么大的红利政策,我把所有客户都投了信用保险,应收账款质量大幅提升,期间也遇到过客户违约的情况,向中国信保报损,中国信保处理非常及时,索赔的材料也简单,主要是出口的合同、发票、提单、支付相关费用的单证及与客户的往来邮件等,提交上去后,赔付很快到账。
其中金额最大的一笔,是出口德国的15只40尺集装箱,以托收方式结算,货到港后,客户拒收了,我们向中国信保报了可损,按中国信保的方案进行了案件处理,最后公司花了一百五十万元的费用,中国信保理赔了一百二三十万元,公司基本上没费精力,就是按中国信保的要求提供了材料,把处理进展及时提供给中国信保就行了。
2012年我离职前,公司一直与中国信保有良好的业务合作,我也与相关工作人员结下良好的私人友谊。之后我经常推荐朋友的企业投中国信保,解决客户资信和自身融资问题,期间也听说了中国信保不靠谱的传言,一次与中国信保的朋友聊天时,我调侃他:哥们,听说你们中国信保也学商业保险公司耍流氓了?
他很无奈的跟我解释:
我们保险单中写的很清楚,保的是买方的信用风险和政治风险,银行让出口商欺诈了,没触发保险责任,我们想赔也没办法,我们中国信保和银行一样,都是国家的,钱给谁都一样,他们让自已的客户骗了,把屎盆子扣到我们中国信保头上了。其实是并不复杂的案情,企业o/a结算方式下的出口押汇,出口商重复融资或间接付款,给银行造成了风险,特别某国有大行上海分行,这类业务出现了上百亿的不良,许多银行也多多少少的出过类似风险,当然也有的个别案件是因买方以质量问题拒付,需要先解决贸易纠纷,分清责任后再赔付,
保险合同中都有约定,可银行都习惯把中国信保当成担保人了,认为中国信保就应该无条件赔款,传来出去,就觉得中国信保不靠谱,不再把中国信保信用保险下的出口押汇业务视为低风险了。当时我并没过多思考,后来与银行的朋友们聊天说起这事儿,还多次为此争论,权当一乐了。
2015年,我成立公司从事融资租赁行业,服务的客户涵盖了航空、造船、太阳能发电、自来水、医药、加工制造等行业,最多时管理了近十亿的租赁资产,许多银行的第一笔租金保理业务都是与我公司合作的,公司也得到了多家银行的授信支持。一时间,我也有点飘飘然了。
直至2017年底,承租人j航空公司受其控股股东hh集团流动性危机影响,出现了违约,我经历了催收、还款,再逾期、再催收,展期后的重复逾期、催收,2021年2月j航空又被合关破产重整了,直至2022年4月底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终于化解了风险。历时五年,无数的煎熬,个中滋味,难以言表。
但历经此事,让我更深刻的理解了租赁与保理的本质,也算因祸得福,对风险也更加敬畏,自己总结认为:第三方的融资租赁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就像是猎人进山打猎,打着兔子吃兔子,打着鹿吃鹿,打不着就得饿着,一打盹,可能让老虎把自己吃了。干点业务战战兢兢的,总觉得不踏实,特别是这三年疫情,迫使我一直思考未来业务的发展方向。
今年,成立业达供应链金融平台后,在和各银行谈保理融资、银保合作的业务,再次谈到与中国信保的业务合作,多数银行还是坚持认为:信用保险只是担保措施,不是第一还款来源,且保险不是全额赔付,保险单还有免责条款,不能单靠信用保险作无追保理。
针对银行的观点,我再次详细的查询了相关的资料:
一、截至2021年末,中国信保累计支持的国内外贸易和投资规模超过6.16万亿美元,为超过24万家企业提供了信用保险及相关服务,累计向企业支付赔款178.48亿美元,累计带动国内外近300家银行为出口企业提供保单融资支持超过4万亿元人民币。根据伯尔尼协会统计2015年以来,中国信保业务总规模连续在全球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中排名第一。
二、国际上的三大评级公司给中国信保的评级是中国政府的主权评级,国内任何一家商业银行都达不到主权评级,商业银行信任地方政府平台,却对主权评级的政策性保险公司不信任,不可理喻。
三、《商业银行保理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都规定:“有保险公司承保买方信用风险的银保合作,视同为双保理”,监管办法和行业规范都认可中国信保是金融同业,与银行地位相同;保险单虽然有除外责任等免责条款,但《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国际保理通则》也都规定保理商对债务人的坏账担保属于有条件的付款责任,这与信用保险有什么区别?
最大的区别是保理商还是只承担买方的非商业性的信用风险,而信用保险,除了承担买方的非商业生信用风险,还承担了买方所在国的政治风险,对出口商和出口保理商的保障更大。
所以说,无论是进口保理商提供的坏账担保,还是信用保险承保的信用风险,保障的是因销售行为产生应收账款的质量,保的是买方的风险。
《中国银行业保理业务规范》第五条规定:保理融资的第一还款来源为债务人对应收账款的支付;用销售收入还款啊,双保理是第一还款来源,做为双保理的银保合作怎么成了担保增信措施了?怎么就不是第一还款来源了?银行的观点让人费解。
回头想想,这么多年来,银行都在喊转型,有想打造成投资性银行的,有想打造成零售银行的,还有想打造成轻资产银行的。但经济周期一来,不良爆表的多,成功的少,光喊口号、业务未转型绝对是主要原因。
中国信用保险,是中央政府给的政策红利啊,我们国资银行竟然弃之不用,反尔让人家外资银行轻松的把钱赚了,我既感到悲哀、又心急如焚。呼吁我们国资银行重新定位自已,重视银保合作,利用好国家的政策红利,服务好实体经济。
中国信保—最靠谱的政策性保险,值得你我拥有!
附:《关于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承保贷款风险权重和风险分类的批复(银监办发[2005]150号)》:计算资本充足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提供政策信用保险的贷款的风险权重为0%;进行贷款分类时,中国出口信用保险承保的贷款逾期超过90天但在合同规定理赔等待期内的,可分为正常类贷款。
作者:祝培武 恒瑞融资租赁总经理 业达城发同和供应链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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